我記得有天在誠品,但忘記是在哪本書看到,其實愛這種東西,其同理的力量只能像聚光燈一樣照射在少數人身上,不像太陽一般普遍照射,而容易將所愛的人以外的其餘人給「非人化」、「妖魔化」。比方說愛國主義—我愛我的國家,但外國都是敵人,很容易變成這樣,無法將同理放到他人身上。讓我們看向最生活化的例子,一對情侶你儂我儂,兩人非常在乎彼此,但對於外在發生任何事,都感覺與兩人無關,別人受傷或死了也無所為,反正我愛的人在就好,甚至是為了我所愛的人,我可以將整個世界毀滅。聽起來很感動,但愛可能正巧是造成戰爭原因之一喔。
正因為愛是一種專屬於特別的對象,具有排他性。而這種排他性,也許就可能會造成敵我意識的產生。
所以說公平,在愛的面前幾乎就會消失不見,因為兩者幾乎是相反的東西。路邊的乞丐沒人在乎,反正那不是我愛的人,公平蕩然無存。這邊來一個假設性的實驗,如果一個人突然有錢,但必須把財富分給他人,任何人都可以,我想人們應該是先給最愛的人,然後考慮分給朋友、認識的人,最後才考慮到真正需要錢的人,不是嗎?但按迫切程度,不是應該把錢先給最需要錢的人嗎?
所以公平在愛面前簡直是個笑話。想想真是慘忍至極,因為並不是每個人能給的跟能得到的愛都那麼多,貧者越貧,富者越富也許是這樣來的。
現代貧富差距已經因全球化擴大到一種全新極端的狀況,我會蠻建議人人有意識地去分配一些資源給你不一定愛的人,也許是不認識的人,也許是你認為社會中受挫折的人,或甚至是對立立場的人。否則當貧富差距擴大到一種無法被接受的程度時,社會就會越來越動盪,越來越分裂,那麼戰爭可能就真的不遠了(看向美國、俄羅斯跟中國,剛好都是貧富差距最大的幾個國家,也是這幾個國家正在或想要攻打別人)。
我這樣會不會太聖母?我不知道。反正我是不希望戰爭跟社會對立,但這也只是我的自言自語罷了。
115年4月28日_京都伏見稻荷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