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想到一件事情,為甚麼美國人的生活比較好,而台灣人就稍微低一截。到底美國人跟台灣人的價值差別在哪裡?又,台灣人和非洲人的差別在哪裡?
我其中一個想法是,也許是以每一個人所擁有的生產工具,以及一個文化所在乎的人權價值等共同組成。比方說,我們看一個美國人,頭上戴著可以翻譯的智慧眼鏡、穿著舒適防曬的衣物、手上戴著可以偵測健康的手錶、口袋裡放著可以隨時聯繫他人的手機,手機甚至還可以做到情報蒐集(拍照)、工作(手機可以把報告)、休息(玩遊戲),然後坐著可以快速移動的車子,另一方面在人權上,美國人又可以工作生活平衡,下班和朋友去喝一杯,假日去爬山涉水。這麼多東西加起來,你要請一個美國人幫你做一件事情,哇,他自己能做到的事情可以有這麼多,如果你想要求他做很簡單的事情,我想他才不在乎呢,你得要求他做真正有意義的事情才行,還得給他足夠多好處,否則他才不幹。
反觀台灣人雖然在擁有的生產工具與物質上已經大幅提升(我們甚至有台積電),不過勞動環境還是有相當進步的空間。你要請台灣人12小時工作,好像就比較容易要求,至少比美國人好要求得多。
接著讓我們看向非洲人。你要請他做事情,比方說拍一個幫你祝賀生日的影片,做這種事情很簡單,可以花很少的錢請非洲人做事,他們也願意做,但是若要請他們做出像韓劇一般打進國際的高競爭力影視作品,可能就缺乏所需的生產工具,但是他們卻可以以更低的成本,拍出大量的影片內容。
也許這就是勞動成果(產品)與人權價值互相影響發揮作用的地方吧。希望有一天台灣人也可以活得更有生活品質,讓工作生活達到平衡。
115年4月28日_京都伏見稻荷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