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我都很討厭宗教,原因有三個:
- 總是用教條與得到救贖的方式,來逼迫一個人採取某種行動,好得以上天堂/西方極樂世界/免於痛苦,否則就是成為魔鬼/凡夫/要墮入地獄或畜生道等等等。
- 用一個神聖、無敵、完美的更高層存在,來告訴一個人會得救。這種關係本質上等同於軟弱的嬰孩對於完美父母的索求。
- 許多宗教利用脆弱的人們,來壯大個人的力量與累積財富。
但是在我個人層面,我身受的任何痛苦,這些宗教,這些完美的神,從來沒有一個真正的幫助到我。我所有的期望,從來沒有因為它們實現過。一直以來我所承受的,都是靠我自己一個人撐過來的,而我所擁有的美好,也全部都是由我自己一個人負起責任打造的。所以我很認同美國心理學家弗洛姆,在他的著作「愛的藝術」中所提過:大部分的人在人格發展過程中都沒有克服嬰兒狀態,因此信仰神、信仰上帝,就是信仰一個可以提供幫助的父母。而這是一個幼稚的錯覺。
也因此這些宗教或神明,對我一點意義也沒有。但我當然也是有脆弱的時候。在那種時候我還是會唸聲阿彌陀佛,希望事情有所好轉,但我深刻知道改變的責任與希望,只存在於我身上,我必須負起責任照顧自己。
但另外一方面,我也發現我目前這樣的認知,其實在關係中不太健康(人與神的關係,也很類似人與人的關係),就有點像是依附理論中的迴避型依附那樣,我一直在遠離關係,也難怪我對於神明和宗教會保持那麼遠。因為期待從沒在關係中被滿足過,所以為了避免再次受傷,選擇一開始就逃離關係。
所以到這裡,我會信仰宗教嗎?我不知道。但我現在開始願意相信一些已經過世的心理師或是還在世的心理師的善心,把他們對於人類善心的相信,視為我心中的至高性,並希望自己也能成為那樣溫柔的人。
也許有一天,我會願意再次將期待放在對的人身上。
115年4月28日_京都伏見稻荷神社